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考察时强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质检部门要当好食品安全的守卫者”。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对质检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作为检验检疫部门,确保食品安全责无旁贷。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总要求,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将食品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抓紧抓好,并抓出成效。
一要深化认识。食品质量的优劣、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改善,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和期盼也越来越高,食品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要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对食品安全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和研判,超前思维,提前决策,杜绝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要落实责任。我们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甘肃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以对国家、对人民、对质检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抓实干,齐抓共管,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三要强化监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真正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对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管,抓住每个环节的关键控制点,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严格执法、严密监管,始终做到对监管的企业和产品心中有数、对自身的监管能力心中有数、对监管职责心中有数。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集中整治等,查清食品生产企业状况,查清非法和滥用违禁添加剂的情况,查清食品行业的潜规则,做到有的放矢,对症施治。
四要从严惩处。重典治乱必须重拳出击。要始终保持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当前,要以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持久地开展食品安全重点整治,严厉查处和曝光一批在食品安全特别是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方面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严肃惩处,绝不手软。同时,要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问责制,对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尽到监管责任的人员,要问责到人、严肃处理,以铁的手腕促使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形势得到明显好转,真正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安心、放心。